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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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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科学技术局更新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2023年03月13日 08:26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及省高新技术企业专家评审环节1下放工作要求,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更新完善工作,面向各相关单位征集评审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工作。

2.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4.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二、工作程序

1.本次专家征集工作重点面向在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及税务师事务所等开展。

2.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技术专家)》(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财务专家)》(附件2)。

3.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对推荐人选进行梳理遵选,上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专家库。

三、相关要求

高质量的评审专家库是保障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专家的筛选推荐、信息核实等工作,将符合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专家推荐入库。符合推荐条件的原专家库专家请更新信息后重新推荐申报。对于申报专家信息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对其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具体征集要求

1.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负责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2.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技术专家)》(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财务专家)》(附件2),审核后加盖学院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以上两个文件分别以“学院名称+《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技术专家)、学院名称+《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财务专家)》”命名,2023年3月20上午10:00点前将盖章签字扫描版及Excel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计划邮箱:jihua@haust.edu.cn

五、联系方式

洛阳市高企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

联系电话:63910358

联系人:陈俊亮

联系电话:64231449

科技处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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