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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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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3月02日 09:01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2020 年修订)规定,2023年度“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项目范围

 1、在关键技术和瓶颈问题的解决中有重大技术创新的;

 2、在推动科技进步的应用开发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

 3、在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推荐、申报方式

 采取机构推荐、专家推荐和直接申报同时进行方式。

 1、机构推荐: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和中国农业机械学会各分支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机械协会、学会组织本会会员单位汇总推荐;

 2、专家推荐: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五年内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第一完成人、上一年获得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可以推荐一项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

 3、直接申报:由项目完成单位或个人直接申报。

 1)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主持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由项目主持单位组织申报;

 2)以个人名义申报的项目,如该项目完成人为在职人员,需由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提供同意申报的证明。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请登录中国农机工业网www. caamm. org.cn下载填报《2023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2023 年度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项目信息表》。<2023 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是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包括主件(第一至第十一部分)和附件(第十二部分)

 ()主件内容请根据填写说明认真填写,不得漏填、错填。特别要注意完成单位及完成人次序。

 ()附件材料请严格按照要求顺序排列并附详细目录,务必真实有效,严禁作假。

 1.必备附件:

 (1)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证明:指直接支持本项目主要创新点且已经批准或授权的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标准发布文本(国家、行业、团体等)、相关论文和专著等,不超过20项,按照相关度排序。此为主件中“七、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的证明材料,内容和排序应与其一致。

 (2)技术评价证明:每个项目至少提供一份近三年(202031日之后)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技术评价证明,包括:科技成果评价报告、鉴定报告、项目验收报告等。

 (3)检测报告: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并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检测检验(试验)报告。

 (4)科技查新报告:近三年(202031 日之后)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并具有查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

 (5)应用证明:指由本项目整体技术的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并须加盖应用单位(法人单位)公章。至少有一份应用证明能够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实施应用已满两年。

 2.其他证明材料

 指支持项目科技创新和完成人贡献的其他相关证明。应为能证明本项目科技创新内容和社会影响的、具有法律效力和公信力的证明文件,如获奖证书等。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已获批两年以上的行政审批文件,如压力容器等。提供复印件即可。

 以上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一册,双面打印,简单装订。纸版申报材料原件一份,在封面标注,另需复印件三份。电子版材料要求: 1. 推荐书主件,word; 2. 推荐书主件和.附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50M以内。电子版材料须与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刻录成盘,随纸版一同邮寄。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拟申报老师请将以下材料于515日之前报送科技处301

 一、纸质申报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3份。

 二、光盘或U盘应包含:1. 推荐书主件,word; 2. 推荐书主件和.附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50M以内。3.附件2申报项目信息表。

 三、光盘或U盘材料发送成果邮箱一份。

 联系电话:0379-64231386

 联系邮箱:chengguo@haust.edu.cn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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