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了遴选。经过各有关单位推荐,学校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现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8月25日—2021年8月27日
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秀文
电话:0379-6423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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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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