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1〕25号)要求,经过各有关单位推荐,学校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推荐,现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8月26日-2021年8月28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俊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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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