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第二届豫沪合作交流会”,落实与上海等先进省市签订的合作协议,进一步扩大科技开放,促进省外科技创新资源与省内各类创新主体间的合作,吸引集聚优势创新资源,增强我省科技创新实力。省科技厅现征集科技合作事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与上海等先进省市、中科院及其所属院所等大院大所、“双一流”高校、世界500强企业等开展的有一定合作基础的科技合作事项。包括:
1.双方拟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2.拟开展的合作项目或技术需求;
3.拟引进或共建的研发机构及平台载体;
4.拟举办的科技开放合作及交流互访等活动;
5.2019年以来省级以上科技对接活动(主要指中国·河南跨国技术转移大会、省政府与西安交通大学签约仪式暨科技成果发布对接)签约项目落地情况。
二、有关要求
征集合作内容为2021年拟开展或举办的;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拟开展或举办的合作事项请填写“科技合作事项征集表”(见附件1),并将电子版材料于3月16日前发送至kj_hetong@ haust.edu.cn。
联系人:朱品红
联系电话:64231449
科技处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