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河南省科技厅通知,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河南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豫科〔2015〕156号)及《河南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财务验收工作细则》(豫科条〔2018〕3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7年及其以后年度立项,实施期满且未完成验收的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河南科技大学2017-2020年度河南省科技攻关项目(农业领域)一览表见附件1。
二、验收时间
2021年集中验收分两批受理:
第一批受理时间:2021年3月18日前。
第二批受理时间:2021年9月20日前(不再另行通知)。
三、验收程序
验收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以会议验收为主,现场考察为辅的方式。
(一)制定验收方案
各单位根据验收范围和条件,制订验收方案(含项目清单和时间等),于2021年3月1日前报科技处备案,同时报电子版到jihua@haust.edu.cn,备案后方可开始验收。
(二)验收材料准备
1.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技术、财务)总结报告。
2.项目重要事项发生变更时(含人员变更和变动在6个月以上的结项时间变更),须填写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提前至科技处办理变更手续,审核盖章后,将表格装订于结项材料中。
3.项目立项通知等复印件(可到科技处复印)。
4.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复印件(2017年及以后立项项目必须提供),负责人登录“河南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http://kjbg.hnkjt.gov.cn)”在线填报科技报告内容,经审核后由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发放《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因科技报告审核周期较长,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办理。
5.能够证明项目实施完成的附件材料,包括项目研究(咨询)报告、发表论文、申请专利、证明新品种、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装置等其它证明材料等,以及项目经费使用记账凭证等财务票据。
6.项目经费使用记账凭证等财务票据应附大额票据(所附票据金额应大于总经费的70%)及财务票据明细表(每页要加盖单位财务公章)。
(三)验收会议要求
1.成立专家组。由技术、管理和财务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2名财务专家(指导性项目可无财务专家),设组长1名。专家组成员应从校外一线工作的同行专家中聘请。
2.项目主持人汇报,原则上使用多媒体(PPT)汇报,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汇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取得成绩及经验、存在问题与建议等方面。
3.专家组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审阅有关材料并进行质疑、项目组答辩。
4.实地考察(可选)。专家组在听取汇报、审阅材料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可对项目实施地或示范基地等进行实地考察,并抽查有关原始资料。
5.形成验收意见并签字。
四、结项材料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需按照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材料修改完善,登录河南科技网“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xm.hnkjt.gov.cn/)在线填报项目结项报告,并上传附件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2. 主管部门(单位)在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再次登录管理系统,将结项报告生成PDF文档进行打印,连同附件材料一并书籍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科技处审核盖章。
3. 请项目负责人将项目验收纸质材料、项目绩效汇总表(附件4)一式两份,于2021年3月15-18日送至科技处324室,同时将结项材料和项目绩效汇总表电子版(每个项目一个压缩包,并以“项目主持人姓名+所在单位+农业领域”命名)发至科技处计划邮箱:jihua@haust.edu.cn。
联系人:陈俊亮 联系电话:64231449
科技处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