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国家自然经济委员会通知:2010年底资助到期应结题的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文件和一份纸质原件。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应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为做好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提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项目负责人使用各自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确认结题报告的电子文件;严格按照《填报说明》要求填写,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2、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要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待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列入。同时应附上由该基金资助完成的其它成果证明材料;附件材料需电子化作为进展报告电子文件的附件,电子文件和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
3、结题报告封面上的累计拨款数应与资助金额一致;结题报告“经费决算表”部分要单独上报科研处。注意各项经费支出的比例: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15%、劳务费≤15%、管理费≤5%,经费决算将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计项目的依据。
4、项目负责人(签章),财务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财务部门意见及签章,审计部门意见及签章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完成。
5、具体步骤:根据实际支出填写经费决算表单→“经费支出明细帐单”和经费决算表交学校财务处审核、签字、盖章→学校审计处审核、签字、盖章→经费支出明细帐单、结题报告、经费决算表。
6、负责人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提交结题报告的电子文件。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相应的限项范围。
7、各单位要发挥二级管理的职责,认真检查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纸质结题报告,审核结题报告的真实性,2011年2月23日前将“结题报告”有关材料上交科研处。
联系电话:64231781
电子邮箱zsy@mail.haust.edu.cn。
科研处
201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