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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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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河南科技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0年12月24日 10:32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总体安排,2010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申报项目的种类为河南科技大学科研创新能力培育基金项目(含人文社科领域和自然科学领域两个类别)以及河南科技大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共三类项目。现将有关申报项目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项目要求:

一、申报青年基金项目条件: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初级职称具有硕士学位或以下人员申报,须有两名高级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1、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申请(可以作为项目参加人员):

①已获国家、省(部)和地厅项目立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

②已具有正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

③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攻读本校学位除外)

2、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参加人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

3、青年基金项目只资助一次。

二、创新基金的申报要求

1、申报自然科学领域的科研创新能力培育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必备条件:

①必须是上一年度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通过同行专家(通讯)初评但未获最终立项资助的(申报的国家级项目未获批准立项)项目负责人;

②要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我校在职人员。

③其年龄距正式退休时间应不少于24个月;

申报时要求填写《河南科技大学科研创新能力培育基金项目(自然科学领域)申请书》,同时提交年度内国家级科研项目原始申请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同时附评审的全文反馈意见)。

2、申请人文社科领域科研创新能力培育基金,要求申请人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的我校在职人员;同时申请人必须是上一年度申报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的负责人。

①申报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未获批准立项的负责人要求填写《河南科技大学科研创新能力培育基金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申请书》,同时附年度内国家级科研项目原始申请书。

②对已获得省部级社会科学项目以上(含省部级项目)立项,且无经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申报时,除填写《申请书》外,同时提交获得立项时的申请书及项目立项通知单复印件。

已经获得过河南科技大学创新培育基金项目资助的人员,不得再次申报。

(二) 具体要求

1、申报前请认真阅读校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申报者应严格根据申请的类别,填写《河南科技大学人文社科领域科研创新能力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河南科技大学自然科学领域科研创新能力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和《河南科技大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上报的申请书请A4纸打印,左侧双钉装订,一式2份;

2、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一次评审,按评审结果并对项目进行排序,填写汇总表(附:《河南科技大学2010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单位排序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同时将本单位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至jihua@mail.haust.edu.cn

3、时间要求:请各单位于2011年元月10日(周一)当天将要求申报的材料报送科研处。

4、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电话:64231781

科研处

2010年12月24日

上一条关于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政策调整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上报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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