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科技管理工作总结评比活动的通知》(教科技[2012]205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表彰一批为推动高校科技管理和服务创新作出突出成绩的高校科技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高校科技管理部门、二级学院中的科研管理人员。
二、推荐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工作作风良好;
2.热爱科技事业和科技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业务素质高,爱岗敬业,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3.具有开拓创新精神,钻研管理业务,在科技管理、科技服务、科技统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工作中发挥了骨干作用;
4.连续从事科技管理工作三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从事该项工作。
三、推荐名额
高校科技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实行限额推荐,我校限推荐6人。经研究决定,学校各有关单位限推荐1人。
四、具体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推荐条件和名额规定,积极做好推荐工作,并按照《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1)的要求,认真填写,于4月5 日下午5:00前将评选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科研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kjc@mail.haust.edu.cn。
联系电话:64231449
科研处
201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