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见附件或登陆国家自然科学科学基金委网址:http://www.nsfc.gov.cn/)。请各有关单位和相关老师做好申报准备工作。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往年有所不同,国家基金委对申报工作作了比较大的改动,具体如下:
一、申报工作注意事项:
1、2008年申报项目启用调整后的新申请代码,各学科代码请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2008年度项目指南》中查阅。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受理截止时间提前到3月20日下午16时截止(往年是3月31日0时截止)。2008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接收工作时间提前在,2008年3月1日开始(往年为3月20日开始)。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08年新版本(以前的版本均不能使用,上报及初审均视为不符合申报要求),请于2008年1月1日后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新版本。
4、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新颁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8年度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等文件,按要求填报申请书。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各科学部对项目申报还会有一些规定,具体要求在《2008年度项目指南》中查阅。(2007年12月21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
二、项目结题申报有关事项
2007年底应结题的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须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提交电子文件及一式2份纸质原件,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请在2008年2月19日上午12:00以前一并报送科技处。(注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签章),财务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财务部门意见及签章,审计部门意见及签章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完成。)
三、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的有关事项
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提交内容一致的电子文件及纸质材料原件一式2份。务请于2008年1月10日前将电子文件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上传电子文件,并将纸质进展报告材料交科研处。
附件:关于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科技处
200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