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从被赋权成果完成人和待赋权职务科技成果两个层面建立了赋权改革负面清单,为我校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着力推进我校赋权改革工作。
1、被赋权成果完成人
(1)部分成果完成人无转化意愿,且不放弃权益的。
(2)成果完成人在以往的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非法牟利,骗取奖励。
(3)成果完成人在以往的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提供虚假技术资料,未按约定履行合同等,引起合作纠纷,损害学校声誉和权益。
(4)成果完成人以往的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私自交易职务科技成果,擅自转让或变相转让,擅自实施或与他方合作实施,损害学校利益。
(5)成果完成人未经学校许可,向科技成果受让方提供超出合同规定的技术资料。
(6)成果完成人存在违反保密、不能正确把握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等。
(7)其它国家和地方法规制度等明确禁止的行为。
2、待赋权职务科技成果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以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职务科技成果。
(2)列入《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中禁止出口以及其他影响。
(3)损害国家竞争力和国家安全的职务科技成果。
(4)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学校利益的职务科技成果。
(5)科技成果应用前景不明朗、承接对象不明确。
(6)权属不清晰的职务科技成果。
(7)应用前景不明朗、需求对象不明确的职务科技成果。
河南科技大学
202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