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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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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的通知
2022年11月10日 11:17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科技特派员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掌握全省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提高工作成效,需报送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工作总结。包括服务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典型事迹、存在问题与不足及下步打算等内容。所有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科技特派员(含省派、县派省资助、市县派-本级资助、校派)均需报送;省派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省派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需要总结本单位科技特派员工作开展情况市、县科技主管部门暂不需总结。

科技特派员工作数据统计表(附件1)。所有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科技特派员均需报送。

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提交情况汇总表(附件2)。市、县科技主管部门,省派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省派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需要报送。

二、报送方式及责任分工

报送方式。所有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科技特派员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受援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市、县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连同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提交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省科技厅现代农业农村科技处邮箱。省派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省派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本单位科技特派员工作情况总结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提交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省科技厅现代农业农村科技处邮箱。

责任分工。市、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所有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科技特派员,并收集、汇总上报;省派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省派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配合做好督促工作。

报送要求。2021年度科技特派员工作时间自20217月至20226月,2022年度科技特派员工作时间自20224月至今,市、县科技主管部门报送请按年度分别打包。两个年度都被选派的服务团和科技特派员,需提交2份材料20224-6月服务情况,可在两份材料内均体现)。各省辖市报送援助市本级、市区的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科技特派员材料,各县(市)报送援助本县(市)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科技特派员材料

三、具体要求

各单位认真组织,负责审查申报数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

1本学院科技特派员工作情况总结(重点总结本学院科技特派团、特派员工作开展情况)包括2021年和2022年两个年度。学院工作总结以“学院名称+年度(2021或者2022+工作总结”命名。

2、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提交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包括2021年和2022年两个年度。提交情况汇总表按照两个年度分别填写,以“学院名称+年度(2021或者2022+工作总结提交情况汇总表”命名。

3、每个特派团、特派员工作总结,2021年和2022两个年度都被选派的服务团和科技特派员,每个年度需提交1份材料。每个工作总结以“年度(2021或者2022+姓名+类型(特派团或者特派员)+工作总结”命名,请按两个年度分类打包。

4科技特派员工作数据统计表(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包括2021年和2022年两个年度。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后,将以上四类材料电子版,20212022两个年度分别放入文件夹,以“学院名称+20212022年度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材料”命名并压缩后,20221116日前发到科技处计划邮箱 jihua@haust.edu.cn

四、注意事项

120212022年度所有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科技特派员(含省派、县派省资助、市县派-本级资助、校派)均需报送工作总结。服务团只报送服务团整体工作总结,团员不报送。

2、我校派出的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科技特派员,如收到受援市、县科技主管部门的通知,请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陈俊亮

联系电话:64231449


科技处

   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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