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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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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九届洛阳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年07月02日 09:48   点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激发我市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业热情,培养造就一批引领科技进步和学科发展的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洛阳绚丽篇章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河洛英才计划(2020-2025)》(洛发〔2020〕16号)有关规定,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洛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共青团洛阳市委决定开展第九届洛阳市青年科技奖评选与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及推荐名额
   拟表彰洛阳市青年科技奖获奖者50名,择优推荐第十七届河南省青年科技奖洛阳候选人若干名。

 

   二、候选人应具备条件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洛阳工作,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申报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新型成果或作出较大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青年科学家道德典范的优秀科技领军人才。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际业绩。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科技成就、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把关,确保推荐评选质量。特别是要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认真总结拟推荐对象的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严格甄别,突出典型。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推荐工作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2016年至今,前三名)。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推荐范围。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各县(区)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经所在地党委组织部、科协、团委等部门联合审核(加盖单位公章)推荐;通过其他渠道推荐的候选人,应由所在工作单位民主推荐,上级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对象均要在本县(区)或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各县(区)可推荐本辖区候选人3名;市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可分别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2名;各在洛高校、科研院所可分别推荐本单位候选人5名,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可分别推荐本单位候选人3名。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推荐评选工作要讲规矩、重程序,严格掌握标准和质量,做到名副其实、宁缺毋滥。严肃工作纪律,谁推荐谁负责。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推荐材料包括:
   1.《第九届洛阳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2),一式5份,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
   2.《第九届洛阳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附件3)一式10份;
   3.《第九届洛阳市青年科技奖推荐人选花名册》(附件4)由推荐单位统一填写,一式3份;
(以上表格需用A4纸双面打印,均不得加页,盖章处应加盖相应的红色印章);
   4.《申报洛阳市青年科技奖人员审核表》(附件5)一式3份;
   5.2016年以来有关附件材料5份,按顺序装订成册(请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5份,原件经审核后当场带回,复印件留下不再退回)。包括:    (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专著限前三名);(3)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证明材料;(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8)身份证PDF版扫描件1份;(9)公示材料;(10)推荐报告。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组织部、市科协、团市委联合成立第九届洛阳市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本届青年科技奖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各领域专家学者组成。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7月2日前将联系人姓名、职务及电话等报送市科协学会部。

 

    五、我校参评流程
   请参评老师将以下材料于7月5日上午前交至科技处301. 1.《第九届洛阳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2.《第九届洛阳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3.《第九届洛阳市青年科技奖推荐人选花名册》。4.《申报洛阳市青年科技奖人员审核表》。
   材料提交要求:1.电子版发送至成果邮箱chengguo@haust.edu.cn,压缩文件格式:姓名+学院。2.纸质版各一份。
   校内遴选通过的参评人请参照通知三(五)要求,于7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科技处301.

联 系 人:李婧
联系电话:(0379)64231386
电子邮箱:chengguo@haust.edu.cn

                                                                    科技处
                                                                  2021年7月2日

 

  • 附件【附件表格2-5.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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