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航空科学基金办公室近日发布了2011年度航空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11年度实验室类),为做好我校2011年度航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航空科学基金项目分为自由探索类和重点实验室类。我校申请人员只能申报《2011年度航空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实验室类项目,同时要结合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重点实验室要求的研究方向进行申报;
2、航空科学基金实验室类项目的申请经费10万元;
3、申报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2011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研究计划请按2011.10.1~2012.9.30和2012.10.1~2013.9.30两个年度写。
二、申请者条件:
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研究工作的实际负责(主持)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1年3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上年度已获资助的不得再申报。
三、申报办法:
1、申请书采用新版航空科学基金管理软件(3.2版)进行填写及打印,正式上报时打印申请书一式3份,同时将导出的电子版(请勿发电子邮件)于3月10日前交科研处。
2、按航空科学基金办公室要求每个申请项目收取评审费500元。
3、航空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申请书正式上报航空基金办时每个申请者必须签订保密承诺书。
联系电话:64231781
科研处
201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