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第十二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开始,先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与内容
1. 参评范围:凡我市个人或集团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均可参加评奖。
2.作者条件:我市社会科学理论和实际工作者承担完成的研究成果均可申报。与市外人员合作的项目一般不参评,但其中有我市作者担任主编、或能明显区分出某卷册为我市作者撰写的可以参评。在境外发表或出版的论著不得参评。
3. 成果形式:参评成果本科哲学社会科学专著、论著、译著、古籍整理、教科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论文、研究报告等。以外文形式完成的成果,申报时应附中文翻译件,篇幅较长者应附中文目录及内容提要。
二、申报要求
1. 报送材料一式6份(包括申报表及成果,成果可复印,但至少有一件是原件)申报材料不再退还。申报表中“初评意见”栏的“建议评奖等级”不需填写,“评奖理由”自己填写,内容不超过300字。
2.《洛阳市第十二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汇总表》纸质一式2份,同时电子版发送至rwsk@mail.haust.edu.cn邮箱。
3. 申报时间:2011年5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4231386
科研处
201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