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有关通知,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已面向全国公开招标,请校内有关院系、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工作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108个招标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定一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对于研究周期较长、经费投入较大的项目,可单独编制经费预算,视实际情况分年度资助。
三、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首席专家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是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以及其他部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本次投标;
3.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较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者须按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附后)的研究范围申报,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投标者要按照《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学术研究前沿,特别要说明同类课题的研究状况,避免重复研究。课题论证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体现出较高的学术价值和文化建设意义,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分量厚重的精品力作和传世佳作;
3.投标者要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项目完成时间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五年左右完成。
五、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责任单位和首席专家要加强审查把关,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
2.投标者要发扬严谨求实的学风,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4.招标者可提出两名以内(含)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全国规划办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六、材料报送
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于2011年8月30日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的材料包括:(1)纸质《投标书》一式7份;(2)《投标书》的电子文本1份(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3)投标材料汇总清单1份(用EXCEL文件格式制作),内容包括首席专家、责任单位、所在省市、课题名称、涉及学科、招标课题序号、子课题负责人、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姓名和单位;
3.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全国规划办网站(网址:www.npopss-cn.gov.cn)查询。
联系电话:64231386,电子邮箱:rwsk@mail.haust.edu.cn
科研处
201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