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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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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洛阳市“百千工程”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2011年10月27日 11:15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科技局将开展洛阳市“百千工程”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目的推动科技和经济深度融合,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优秀科研人员深入一线开展知识创造和技术创新,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法是在我市中小企业和广大农村实施科技特派员“百千工程”行动计划,在高校选拔推荐科技特派员。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技特派员选派基本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士学位10年以上者;

(2)硕士学位5年以上者;

(3)博士学位2年以上者;

(4)副高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者;

2、主持完成1项(含)以上市级(含)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3、与5家(含)以上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协议或技术开发合同。

符合上述选派条件的洛阳市产学研金合作专员,可优先选派为科技特派员。

二、选派方向

派入企业要求是在洛阳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且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

专业方向是面向洛阳市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和农作物、蔬菜、林果、食用菌、花卉、中药材、畜禽养殖等特色农业,吸纳集聚科技创新资源,加快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选派名额

全市首批共选派科技特派员100名,我校申报名额为45名,其中,企业科技特派员30名,农村科技特派员15名。

学校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推荐,每个单位限推荐6名科技特派员。

要求学校组建科技特派员一支队,下辖科技特派员企业分队和科技特派员农业分队的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四、具体要求

申请人请认真阅读《洛阳市科技特派员“百千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通知等相关材料后,填写《洛阳市科技特派员“百千工程”行动计划申请表》(附件),报所在学院进行评审,学院将正式推荐的五份材料汇总后上报科研处。

1、个人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主持完成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及与5家(含)以上单位签订的技术服务协议或技术开发合同的复印件。A4纸打印,左侧双钉装订成册,一式4份。

2、学院按评审推荐顺序填写《洛阳市科技特派员“百千工程”行动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打印一式1份加盖公章,同个人申报材料请于2011年10月31日前报送科研处。申请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至:jihua@mail.haust.edu.cn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加强产学研合作的宣传,密切与在洛企业的沟通和联系,做好洛阳市“百千工程”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

联系电话:64231781

科研处

201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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