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洛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根据《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洛市科〔2022〕80号)文件要求,洛阳市科技局通知开展洛阳市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工作报告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送对象
经批准组建或验收通过的2025年之前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名单详见附件1)。
二、报送内容
(一)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提纲见附件2)
1.2025年工作总结。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发及转化情况、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服务和孵化企业情况、产学研合作情况、工作亮点和先进经验等,要有案例、数据作为支撑。
2.2026年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目标任务及具体工作计划等。
3.根据管理办法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运行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
《洛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汇总表》
三、其他要求
(1)年度报告将作为下一步运行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组织相关实验室认真开展年度报告工作;
(2)请各学院于3月27日上午10:00-12:00之间到科技处301集中办理附件2盖章手续。
(3)请各学院于3月30日15:00前将附件2(PDF盖章扫描版、word版)和附件3(Excel版)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hkdcxpt@163.com。
联系人:周清晓 64231386
科技处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