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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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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河南科技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1年11月22日 09:51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本年度河南科技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申报项目的类别分别是:河南科技大学科研创新能力培育基金项目(人文社科领域、自然科学领域),河南科技大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共三类项目。现将有关申报项目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项目要求:

一、青年基金项目申报条件: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初级职称具有硕士学位或以下人员申报,须有两名高级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1、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申请(可以作为项目参加人员):

①已获国家、省(部)和地市厅局项目立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

②已具有正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

③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攻读本校学位除外)

2、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参加人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

3、青年基金项目只资助一次。

二、创新基金的申报要求

1、自然科学领域科研创新能力培育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必备条件:

①必须是上一年度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同行专家(通讯或函审)初评但未获最终立项资助的(申报的国家级项目未获批准立项)项目负责人;

②要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我校在职人员。

③其年龄距正式退休时间应不少于24个月;

申报时要求填写《河南科技大学科研创新能力培育基金项目(自然科学领域)申请书》,同时提交年度内国家级科研项目原始申请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附评审的全文反馈意见)。

2、人文社科领域科研创新能力培育基金申请人要求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的我校在职人员;同时申请人必须是上一年度申报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的负责人。

①申报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未获批准立项的负责人要求填写《河南科技大学科研创新能力培育基金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申请书》,同时附年度内国家级科研项目原始申请书。

②对已获得省部级社会科学项目以上(含省部级项目)立项,且无经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申报时,除填写《申请书》外,同时提交获得立项时的申请书及项目立项通知单复印件。

以上两类项目已经获得过河南科技大学创新培育基金项目资助的人员,不得再次申报。

(二) 具体要求

1、申报前请认真阅读校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申报者应严格根据申请的类别,填写《河南科技大学人文社科领域科研创新能力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河南科技大学自然科学领域科研创新能力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和《河南科技大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上报的申请书请A4纸打印,一式2份;左侧双钉装订成册;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

2、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一次评审,按评审结果对项目分类进行排序,填写排序汇总表(附:《河南科技大学2011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单位排序汇总表》);汇总表加盖公章,一式1份;同申请书纸质材料上报科研处;同时将各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的电子版材料发至jihua@mail.haust.edu.cn

3、科研处将按照各类项目的申报要求对项目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淘汰不符合要求和弄虚作假的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的初评。初评通过的项目进入校内会议评审,评选出校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发文公布。

4、时间要求:请各单位于2011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的材料报送科研处。

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电话:64231781

科研处

201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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