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河南省科技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征集相关专家,对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进行更新和充实完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技术专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
2.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正高以上职称或者同时具备副高以上职称、博士学位者优先)。
3.具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附件内容)内相关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长期从事科研技术工作,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5.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二)财务专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河南省境内居住和工作。
2.身体健康,从事财务、审计工作并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会计师职称。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没有受过行政处罚。
4.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二、申报要求和程序
(一)专家库建设是保障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积极申报。
(二)申报专家登录“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专家库管理系统”(www.hnkjt.gov.cn/gxjs/zjk/,系统开通时间为5月23日—6月13日),注册后进入“专家入口”进行网上信息填写。
(三)申报专家填好信息后务必网上提交至推荐部门,在线打印“专家备案表”一式两份,将“专家备案表”纸质材料于6月4日前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至jihua@mail.huast.edu.cn。
(四)我校做为本次专家申报的推荐单位之一;同一申报专家仅选择一个推荐部门进行申报,不能多头上报。
科研处
201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