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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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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河南省第四批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2012年07月14日 17:54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国家科技部等《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等《关于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意见》(豫科〔2009〕49号)精神,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市科技发展的实际,决定选派第四批科技特派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规模

2012年拟选派5000名科技特派员(其中省级科技特派员200余名),深入到中小型企业和农村开展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工作。年底以前科技特派员派出到位,基本完成覆盖全省全部乡镇的任务。粮食科技特派员工作,另行安排。

二、科技特派员选派形式

科技特派员以选派科技人员个体为主,也可以采取团队科技特派员的形式。团队科技特派员,是由5—10名科技人员组成的科技服务团队,以科技特派员的身份帮助所派地培育一个产业或做大做强一个产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年限,一般为两年。

三、选派原则和条件

省级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原则和条件不变。原则上已派过省级科技特派员的企业和单位不再选派,第三批省级科技特派员派出任务尚未完成也不再选派。

市、县级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可进一步拓宽选派渠道和范围,坚持“以人为本、双向选择”原则,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农林科技人员深入企业和农村开展创新创业服务。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离退休人员及企业人员,参与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

四、征集需求

各省辖市根据本地发展需要,对企业和农村存在的科技需求进行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提出人才需求,经认真筛选后,组织填写需求登记表,并于8月5日报送需求登记表一式4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各地上报省级科技特派员人选数量可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企业类和农村类各增加一个。省级高新区由所在市负责统一上报。

五、申报办法

1、按省科技厅要求洛阳市科技局已分配我校申报指标8项,其中企业4个,农村4个。请各单位及时将申报信息传达到有关人员,积极组织,加强产学研联合,密切联系在洛的企业和农村乡镇,配合企业和农村企业做好特派员的选派工作。

2、经研究决定各单位限推荐申报2项,请于8月5日,将申请表(一式7份)及需求登记表(企业、农村乡镇盖章)的纸质材料(一式4份),附带单位推荐排序表(学院盖章)上报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

3、学校将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遴选,好中选优,确定省级特派员最终人选。正式上报材料,另行通知。

电 话:64231781

电子信箱:zsy@mail.haust.edu.cn

科研处

201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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