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元月2日开始,科研处将分组对各学院2012年科研业绩中的论文和著作进行现场审核,请各学院做好准备。
现场需提交的材料:1、论文、著作原件(不含教材);
2、学院论文、著作汇总表(审核后带回科研处,请学院备份)。
由于新的《河南科技大学教师系列岗位津贴实施细则》正在讨论中,今年的教师跳档申请表暂不提交,待文件颁布后另行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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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电工程学院、车辆与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温材料研究院、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化工与制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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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术学院、人文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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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学院、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法医学院、农学院、动物科技学院、林学院、食品学院、河南省机械设计及传动系统重点实验室、河南省耐磨工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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