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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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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提名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019年03月14日 17:22   点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教育部启动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项目的推荐/提名工作。

  教育部科技司通知公告:http://www.moe.gov.cn/srcsite/A16/s7062/201903/t20190311_372915.html

   一、推荐程序

   1.填写简表。拟推荐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老师请于4月10日前填写项目情况表及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发至chengguo@haust.edu.cn

   2.填写申报书。拟推荐的老师可于4月15日起凭推荐号和登录口令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推荐。专用项目需按要求至教育部科技司进行成果登记,参照推荐书模板(2019年4月15日起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推荐。

   3.形式审查。请推荐项目于5月13日前提交推荐项目初稿,学校对其进行形式审查。
   4.公示。5月20日-24日校内公示,并提交合作单位公示结果函至科技处301。

   5.推荐意见。请各学院对所推荐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推荐等级进行评价和推荐,对完成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把关,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推荐书》“推荐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推荐意见,由学院院长或科研副院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chengguo@haust.edu.cn

   6.材料提交。通用项目推荐材料电子版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本校截止时间为5月17日。正式推荐书纸件连同有关附件一式3份(含一份原件)经审核之后装订成册并于5月24日前报送科技处301。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4,选填)。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婧
   联系电话:64231386
   邮箱:chengguo@ha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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