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在线登记网站:http://jl.hnkjt.gov.cn/cgdj/
一、 登记程序:
1、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利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录入成果信息,根据
属地化原则或行业管理原则向所在省辖市科技局或省直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登记。
2、各省辖市科技局或省直有关部门应对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对成果登记的条件进行初
审。对初审合格的科技成果,向科技成果登记部门推荐申请登记。
3、科技成果登记部门对办理登记的科技成果进行在线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科技成果予以办理登记,
由登记部门颁发登记证书。
二、 登记材料:见附件
三、 审查时限
1、科技成果登记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相关登记材料,利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录入成果信息,
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审核时限由申请单位自定)。
2、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由所在省辖市科技局或省直有关部门(三级登记机构)进行审核(自提交至
三级登记机构后五个工作日审核完毕)。
3、所在省辖市科技局或省直有关部门进行审核通过后提交省科技成果管理部门(二级登记机构)
进行审核(自提交至二级登记机构后五个工作日审核完毕)。
四、 成果登记证书打印程序
登记系统显示“二级审核”为“通过”后,即可打印证书,取得登记号码。
程序:自系统导出打印表格及附件各一份,分开装订。
纸质材料封面加盖校印。
纸质材料封面加盖河南省教育厅成果处印。
携带纸质版登记材料(一式一份)到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郑州市政六街3号河南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2号楼901房间)打印证书。
五、 注意事项
(一)每个成果必须严格按照登记材料分类(见通知附件登记材料)提交附件,附件需按要求
编号重命名。例如应用技术类,财政性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附件:1-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2-技
术研究报告;3-科技查新报告;4-检测报告;5-1篇SCI论文及翻译;6-两家单位应用证明。
(二)成果基本信息:成果年份,填写成果登记当年。
成果概况:除批准登记号外,其他内容(包括非必填项)必须填写完整。
推荐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完成人名单:内容(包括非必填项)必须填写完整。
(三)完成单位信息中,我校组织机构代码:124100004165265089
(四)注意事项见通知附件登记材料第四项。
(五)登记材料是否超过期限,以科技厅审核时间为准,非系统“录入时间”。
(六)必填页面:成果基本信息,成果概况,第一完成单位情况,成果完成人名单,附件。
联系人:李婧
联系电话:0379-64231386
科技处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