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学术不端撤稿论文专项整治行 动的通知》(国科办督〔2025〕108 号)和《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 求,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全面排查梳理我省高校撤稿论文情况,核实撤稿原因,总结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成效经验,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
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全面梳理核查。各单位要组织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研文献数据库,对 2023 年以来本单位、本人署名的科技论文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主要包括我校在职教师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以及挂名的撤稿论文,核实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着重对科研诚信问题论文开展核实调查,对确定存在学术不端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 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育部令第 40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 号)和《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 号)等文件要求,在完成行政调查、学术评议并听取作者陈述申辩的基础上形成核查报告,并填写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调查处理应保证相关责任人知情、申诉等权益,调查和处理结果等应由涉事作者签字确认。
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学术不端撤稿论文整治工作,教育厅将协同有关部门持续监测、定期梳理撤稿论文线索并进行转办。各高校应建立健全撤稿论文常态化查处机制,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在转办线索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梳理撤稿论文线索并主动开展查处,完善论文发表前审核等主动预防机制,从源头减少 学术不端撤稿行为发生。 深入推进高校科技评价改革,扭转科研工 作中唯论文、重数量轻质量等不良倾向,在职称评聘、学位授予、 科研考核等环节中注重评价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将撤 稿论文查处工作与科研诚信教育培训相结合,以查促教、以查促改、以查促管,切实提高高校科研人员诚信意识,主动抵制科研失信行为。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进行核查处理,举一反三。 务于 2026 年 1月 4日前完成撤稿论文自查工作,将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报送科技处成果科邮箱。
联系人:李婧 哈斯呼
联系电话: 0379-64231386
邮箱:chengguo@haust.edu.cn
科技处
2025年度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