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鼓励我省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科技人才到我省企业兼任“科技副总”,助力我省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南省“科技副总”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豫科〔2024〕75号)有关安排,现将2025年度河南省“科技副总”岗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围绕我省重点培育产业链,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促进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解决技术难题,提升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坚持按需选聘、双向选择、协同创新、互利共赢的原则,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条件
1. 政治素养好、专业能力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服务企业意愿,能够适应企业工作环境的科技创新人才,派出单位为省内高校院所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
2. 具有一定科研创新能力不担任管理岗位(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博士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 能够在省内同一企业工作不少于两年,且每年原则上不少于90天。
4. 具有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工作经验,且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记录。
5. 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或成熟科技成果、省内企业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要求。
三、有关要求
根据科技厅前期征集的企业需求和技术创新难题汇总梳理,发布2025年度“科技副总”需求岗位。具体岗位需求详见《2025年度洛阳市“科技副总”需求清单》(附件2)。请有意向的申报人结合企业需求,积极同申报企业洽谈对接。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本单位拟申报的科技副总信息,并将附件3《科技副总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名称+科技副总汇总表”命名,于2025年7月5日上午12:00点前发送到科技处计划邮箱:jihua@haust.edu.cn。
四、联系方式
(一)在线申报技术支持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联系电话:0371-65974111
(二)政策咨询
省科技厅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处
联系电话:0371-86230698/65990101
科技处:关丽君
联系电话:64231449
科技处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