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横向科研项目管理,落实学校科研工作相关要求,根据《河南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河科大办〔2024〕14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就横向项目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项管理
1.从本季度开始,项目结项时,项目负责人须向学院提交项目结项材料。各学院每季度需将本季度结项的横向科研项目,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统一上报科技处存档备案,横向项目按期结项率纳入学院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2.合同有效期在本季度之前已到期,且未办理结项的项目,若在本季度按要求提交材料并办理结项的,视为按期结项;若未按要求提交材料并不办理结项的,将影响学院每季度横向项目按期结项率。
3. 横向科研项目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方式办理结项手续。结项时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项目委托方出具的同意结项证明或双方签署的终止协议(适用于合同未完成但协商终止的情况);如合同没有约定,提交已通过验收、鉴定或委托方出具的项目完成证明材料,视为结项。
4. 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与项目委托方协商,提出合同延期或终止处理意见,并随学院每季度结项,上报科技处备案,每个项目延期不能超过2次。
二、项目结项要求
1. 结项材料提交
(1)本次结项针对横向合同结束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需要结项合同见附件1。
(2)结项材料需提交:①结项申请表(附件3)、②结项技术报告(附件4)、③结项成果简介(附件5)、④出资方出具的同意结项证明(附件6)(或出资方鉴定意见/出资方验收证明/项目成果采纳方意见),同意结项证明需委托方盖章。
(3)合同未完成但协商终止的横向项目,提交双方签署的终止协议。
2. 逾期项目处理
(1)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与委托方协商,提交合同延期申请或终止处理意见,经学院审核后报科技处备案。
(2)每个项目延期不得超过2次,延期申请需明确延期时限及后续计划。
三、学院工作要求
1. 材料审核与报送
以学院为单位,各单位科研秘书负责汇总和报送验收材料,请严格按照要求命名各类电子材料。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5年6月25日上午11:00点前将本季度结项材料报送至科技处创新科,将相关纸质结项验收材料送到科技处321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到科技处合同邮箱:kj_hetong@haust.edu.cn。
2. 纸质结项验收材料要求:
(1)学院验收通过的项目,每个项目提供一套结项材料或逾期材料,除科技处签字和盖章外,均完成签字和盖章。
(2)结项材料汇总表和逾期备案汇总表(附件2),每个学院一式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 电子版和扫描版结项验收材料要求:
(1)结项材料汇总表和逾期备案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命名:结项/逾期+学院+2025年第二季度横向项目结项)
(2)每个项目提供一套结项材料或逾期材料扫描版(每个材料扫描成PDF文件,以“结项/逾期+负责人姓名+学院名称+合同类型(技术开发/服务/咨询)+项目名称”命名)。
以上全部电子版和扫描版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以“学院名称+2025年第二季度科技攻关结项验收材料”命名),压缩后发到科技处合同邮箱:kj_hetong@haust.edu.cn。
4. 加强过程管理
(1)请各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结项手续。
(2)横向项目按期结项率将纳入学院年度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请务必高度重视。
四、其他事项
材料模板下载: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横向项目管理"栏目。
联系人:科技处 司鹏举/程相涵
电话:0379-642317811
邮箱:kj_hetong@haust.edu.cn
附件:
1、2025年第2季度结项合同清单
2、横向项目结项、逾期材料汇总表
3、河南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
4、结项技术报告
5、结项成果简介
6、同意结项证明
河南科技大学科技处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