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工信厅关于《2025年度河南省校企研发中心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了遴选。经过各有关单位推荐,学校组织形式审查、评审,现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5月27日-2025年5月29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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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