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教科技〔2019〕234号)(附件1)及《关于加强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实施管理的通知》(教科技函〔2023〕345号)(附件2),现将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及时间
2023年度和2024年度立项、尚未结项的河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附件3)。
2023年度立项的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2024年度立项的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截止时间2026年12月31日。2022年(含)前立项的项目不再受理结项申请。
二、结项材料及流程
项目结项验收材料受理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进行。项目负责人对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要求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报告》(2023版,附件4),校内相关部门完成签章审核后,按照附件2中的《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流程》,通过云平台提交结项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省教育厅负责部门进行审核。不予通过者,项目负责人须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及时重新提交结项申请。
三、结项条件及要求
(一)结项条件
1.完成项目计划任务书各项工作;
2.项目实施期间项目组未发生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项目产出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二)具体要求
研究成果的取得时间要求为立项后至提交结项材料时间止,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评价鉴定证书、研究报告等,应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支持(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成果范围。
各类型成果应与项目研究相关,根据成果类型,同时附以下证明材料:
1.论文成果。论文成果须是公开发表,论文成果的署名作者可以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至少1篇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至少1篇标注项目资助信息及项目立项编号;至多附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超过3篇的以列表形式提供;论文为英文的,需上传论文中文摘要。
其中,支撑附件要求:
(1)发表在国内期刊上的论文应附封面页、版权页、目录页、正文和封底页,在目录页中符号标注该篇论文;
(2)在国外发表的论文应附正文及中文摘要,被SCI、EI、ISTP、SSCI等收录的,须附有收录证明;
(3)在线发表的论文须附项目承担学校开具的成果认定证明;
(4)在论文正文作者处文本标注作者与本项目的关系(如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同时强调标注受本项目资助的信息。
2.软件系统应是正式登记的软件著作权或者软件系统安装文件及说明书,同时附上测试报告或使用证明。
3.研究报告。如果项目的预期成果仅研究报告一项,须有使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及原本;同时提供由具备资质的权威部门出具的检索重复率低于30%的书面报告。
4.著作/教材等出版物。正式出版物的封面页、版权页、作者页、目录页和封底页,在作者信息处文本标注作者与本项目的关系(如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其中出版物第一完成人需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
5.专利。须提供授权专利证书,如果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均非专利的第一发明人,至少1个专利中项目组成员和项目负责人为共同发明人。
6.成果转化。需要提供正式签订的成果转化合同(协议);合同任务的负责人需是项目主持人或项目组成员;合同中未明确合同任务负责人的需提供合同签订双方认可的合同项目负责人。
(三)资助计划项目结项还需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预期成果为论文的,至少1篇论文为北大/南大中文核心或EI、SCI、SSCI收录;预期成果为专利的,至少1项获得授权;预期成果为软件的应有不少于两家非本单位用户使用证明及对相关软件的评价;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要有市厅级以上的采纳证明。经费支出比例超80%,方可申请结项。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结项验收:
1.未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或提供的结项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
2.提交的成果形式、数量未达到计划任务书中的预期成果数量的;
3.未满足结项基本要求的资助计划项目。
项目结项验收是全面考核项目实施质量的关键环节,省教育厅将对项目结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项目结项率和项目执行情况将作为核准2026年度项目申报计划数量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切实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和结项验收工作。在结项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结项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取消其项目结项资格,并通过云平台进行公告。
四、结项验收具体要求
1、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2025年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负责审查项目结项材料的真实性,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2、项目负责人请于2025年5月20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同时将纸质结项材料交到所在学院科研秘书,项目结项纸质材料由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负责留存,以备省教育厅抽检。
3、各单位科研秘书统计本单位参加结项人员信息,将《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于2025年5月26日前交到科技处324办公室。同时将《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附件5),以“学院名称+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命名,发到科技处计划邮箱:jihua@haust.edu.cn。
4、学校审核提交后,等待省教育厅负责部门审核。教育厅审核不予通过者,项目负责人须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于3日内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结项申请。
5、项目结项验收材料提交系统前,需盖章的材料包括:结项报告首页、最后一页,系统下载计划书首页,研究报告首页(以上材料到科技处324办公室盖章);三个专家签字盖章(专家应为非我校正高级职称科研人员,3位专家需来自不同单位。专家意见应专家本人手写并签字,同时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有经费资助的项目《经费决算表》需到财务处办理并盖章。
6、省教育厅适时组织抽检,在结项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结项材料的个人,一经发现,取消其项目结项资格,并通过云平台进行公告。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并按时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
7、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共计两批次,第一批次为2025年5月30日,第二批次为2025年11月30日。
联系人:于世杰
联系电话:64231449
科技处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