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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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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评估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年09月05日 09:09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省联合实验室)建设的管理,提升省联合实验室建设成效,根据《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管理办法》(豫科〔2023111号)相关要求,省科技厅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联合实验室评估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考核范围

  我校在2019年至2021年间建设的省联合实验室,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考核内容

  评估考核分会议评审、现场考察两个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重点对省联合实验室的国际科技合作研发与产出能力、国际科技合作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科研投入与经费保障、日常运行与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估考核。

  三、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需报送材料

  1.《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评估考核申请书》。

  2. 佐证材料:与备案合作方签订的科技合作协议(中外文文本均需提供),联合实验室主任在职证明,项目合同书、立项通知书(省科技厅立项的项目只需提供项目编号、名称和主持人姓名等),奖励证书,国际科技合作成果佐证材料,国际科技交流活动相关文(信)件,联合实验室规章制度,其他支撑材料。

  (二)相关要求

  1. 线上申报:通过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平台载体考核管理填报提交《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评估申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99800202493018:00各实验室提交材料时间为2024年988:00至9291200,学校审核提交时间截止到93012:00逾期不再开放。

  2. 纸质材料提交:线上填报审核后,各实验室从系统中导出《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评估考核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并胶装成一册,于2024108上午1100前将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科技处321

  未按时间节点提交系统材料与纸质材料,视为放弃参加评估考核。

  3. 评估考核周期为实验室批准建设至今,非与备案合作方签订的科技合作协议、非本周期内建设成果、非本联合实验室团队成员取得或与本联合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不相符的成果无需提供,以上材料均不予认可。如报送材料多处不符合上述要求,不予受理。

  四、评估考核结果应用

  评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评估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的省联合实验室予以经费支持;评估不合格的省联合实验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将取消省联合实验室资格;不参加评估考核或中途退出评估考核的,不再列入省联合实验室序列。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0371-63681823

处:刘    

联系电话:0379-64231781


附件1河南科技大学2024年度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评估考核名单


                                          科技处

                                         20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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