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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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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5月22日 09:43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豫科人才〔2023〕12号)要求,为做好学校科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普统计的范围

本年度科普统计范围限于各省属高校,各委管学校、厅直属,单位(实验学校)。

、科普统计的时限

科普统计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对于科普场地和科普网站,填写截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已经实际建成的科普场地和科普网站)。

、科普统计的内容和任务

科普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科普统计调查,可以使政府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全省科普资源概况,更好地监测全省科普工作质量,为政府制定科普政策提供依据。高校科普统计的内容和任务包括以下方面:

1.调查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科学教育,共六大类139个指标。

2.监测科普工作运行状况,了解科普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

3.凡在“科普场地”报表中填写“科普场馆”数据的单位,需确保该场馆的数据单独填报,即该“科普场馆”如果有涉及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科学教育的数据,均应当单独填报,不与其他数据汇总后填报。

、科普统计的数据上报

各单位科研秘书负责报送本单位的2022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附件1各有关单位填写《2022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附件1,只需要填写表2至表7内容)。凡在“科普场地”报表中,填写“科普场馆”数据的学院,均需把每个“科普场馆”单独填报一份报表(附件2)。

请于2023年6月8日前完成2022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将《2022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电子版发送到科技处计划邮箱:jihua@haust.edu.cn,邮件主题“学院名称+2022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同时将纸质版一式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交到科技处324办公室

五、科普统计的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明确一名领导同志负责这项工作,认真研读附件内容,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要做好统计数据的质量控制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联系人:陈俊亮

联系电话:64231449

科技处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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