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高校申报2021年度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教科技函〔2021〕663号)要求,我校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了遴选。经过各有关单位推荐,学校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现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11月4日—2021年11月6日
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秀文
电话:0379-64231449
邮箱:pingtai@haust.edu.cn
科技处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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