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科技部废止了《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等规章制度,决定今后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再自行组织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由委托方委托专业评价机构进行。即日起,我校开始进行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具体要求、流程和相关表格请查看附件。
科技处
2017 年3 月17 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实行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的通知
【关闭】
© 2020 河南科技大学科技处 版权所有 豫ICP备05002480号-1
地址:中国洛阳市开元大道263号 (471000)
电话:0379-64231449
邮箱:kjc@ha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