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6年,根据各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为更好地督促监督项目负责人执行项目预算,学校要求负责人按项目任务书在财务服务平台—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了预算填报。
根据各项目主管部门和我校纵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项目结余经费可在原经费账户中继续使用两年,用于科研活动支出,使用中不设置预算控制。
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且已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解除预算,由项目负责人提供结题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各单位统一汇总,填写《已结题项目解除经费预算控制汇总表》(加盖公章),请于12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至jihua@haust.edu.cn。经审核通过的,由财务处批量处理。
今后不再集中办理,项目负责人可持结项证书到财务处管理科直接办理。
科技处 财务处
2019年11月27日